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心理证书持有者登记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0-09-13 12:32 点击次数:
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心理证书持有者登记的通知
各镇街、灵山岛自然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新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现进行全区范围内持有心理行业证书者登记工作,完成登记后将西海岸新区心理咨询师协会对心理证书持有者进行有效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您持有的证书作用,都请积极配合完成登记工作。
登记对象: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指导师、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注册心理师、心理社会工作者(中科院及其他心理培训证书)等。无论专职、兼职、未从业人员都在统计范围内。
登记日期: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31日
登记上报:各单位规范填写登记表后,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方式报送西海岸新区心理咨询师协会。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8300207040
微信:18300207040 邮箱:qdpca19820@126.com
附:西海岸新区心理证书持有者登记表(附件1),
青岛西海岸新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 9月8 日